宜昌清江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新办公室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宜昌清江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新办公室装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宜昌清江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新办公室装修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清江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清江商务大厦22楼)获取文件,并于2021年8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编号:QJSJ-001
2、采购项目名称:宜昌清江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新办公室装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项目预算:450000元
5、采购项目内容:本工程位于长阳清江瑞景4楼,项目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等。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6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内容相符;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只接受供应商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报名。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企业报名人须按以下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于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11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时至17:00时,在清江商务大厦22楼,向宜昌清江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2)委托人报名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2021年8月17日15:00时之前将密封完好的磋商文件递交到宜昌清江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清江商务大厦22楼)。磋商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时须携带公司相关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出席竞争性磋商会议。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会议将于递交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宜昌清江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清江商务大厦22楼)。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恕不接受。
七、公告发布期限:
自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清江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
联系地址:清江商务大厦22楼
联系人:陈女士,电话:5325377;许先生,电话:18371766641
竞争性磋商文件(水利院新办公室).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