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清江流域农副产品集疏运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地质勘察劳务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2-06 来源: 类型:公示公告 浏览次数: 547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对长阳清江流域农副产品集疏运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地质勘察劳务服务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阳清江流域农副产品集疏运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地质勘察劳务服务。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300000.00元,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票。详见明细: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工程钻探进尺 |
m |
250 |
800 |
200000.00 |
预估量,最终据实结算 |
2 |
措施费(含转场、协调、临时补偿进出场、安全生产等一切费用) |
项 |
1 |
80000 |
80000.00 |
包干 |
3 |
其它(含不可预见费用) |
项 |
1 |
20000 |
20000.00 |
|
合计金额(专票含税额) |
大写:叁拾万元整 ¥:300000.00元 |
注:上表工程量为预估量,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钻探价格含压水试验及地下水观测。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服务期限: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外业钻探。
四、服务标准:长阳清江流域农副产品集疏运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地质勘察须满足国家和行业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须具备符合规范要求的营业执照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5年2月7日9时起至2025年2月12日上午10时止在湖北清江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文件。
七、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应包括: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报价表(原件)、企业信用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9日上午10时;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5年2月19日上午10时;
谈判地址:湖北清江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长阳县龙舟坪镇津洋口村5组星城二路25号(长阳交警大楼6楼6038室)
谈判服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和居民身份原件准时参加谈判会议,否则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清江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向海浪